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2009年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文〔2009〕19号)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政府同意《泉州市2009 年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四日
泉州市2009年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改善中心市区道路交通状况的决议》,巩固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泉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泉州中心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在前两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社会和谐,按照“着眼现状、科学规划,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更加有效作为,更加科学运作,更加主动服务,集中力量解决影响中心市区道路畅通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改善中心市区道路交通环境,探索城市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投资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发展,推动我市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走前列。
二、整治目标
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各有关部门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形成管理合力;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公交优先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交通结构得到优化,公交分担率明显提高;道路设施完好,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职能部门管理能力增强,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