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202号 2009年11月17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甘肃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甘肃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设立甘肃省教育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的职责。

  (三)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学校的地方设置标准,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教学指导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