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拟订地方性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条件保障和军品市场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三)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五)统一配置和管理全省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负责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甘肃省中小企业局)内设2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制度建设、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及财务管理。
(二)政策法规与产业投资处。
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研究,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计划,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法规和规章,拟订和修订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应政策措施;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省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发展处。
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外企业投资本省的项目对接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及工业集聚区建设;指导行业企业调整、重组和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