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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工程的实施意见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工程的实施意见
(三政〔2009〕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步伐,全面提升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按照“投入多元化、建设规范化、管养系统化、面貌园林化、用水科学化、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加快建设节水灌溉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节水灌溉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抓住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推行三种机制,达到‘四高’标准”。“一个中心”,即紧紧抓住提高效益这一中心;“两个重点”,即抓好国家和省级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抓好高科技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推行三种机制”,即投资业主制、管理公司制、供水合同制;“达到‘四高’标准”,即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效益高产出。
  2009-2010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包括地埋管道、硬化渠道、喷灌、微灌等,下同)8万亩,建成水窖1.85万个;2011-2015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2.7万亩,建成水窖3.26万个;2016-2020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5.5万亩,建成水窖3.29万个。到2020年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6.2万亩,新建成水窖8.4万个,新发展雨水集蓄灌溉面积11.5万亩。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45提高到0.7,基本实现农业灌溉节水化。
  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情况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化试点项目区。到2020年,人口在20万人以上(含20万人)的县(市、区),田间渠道防渗工程建设规模1万亩以上,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规模5000亩以上,喷微灌工程规模2000亩以上。人口在2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田间渠道防渗工程建设规模5000亩以上,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规模3000亩以上,喷微灌工程规模1000亩以上。
  建立以水权制度为核心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资源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与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资源安全供给体系,通过定额管理和经济调节手段转变全社会对水资源的粗放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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