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三政〔200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09〕5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重要意义。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要成立人口普查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