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三门峡市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三政文〔2009〕1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三门峡市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
崔保连(副市长)
副主任:
郑泽中(市法院院长)
张建峰(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
孙天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海军(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李红伟(市法院副院长)
司玉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宗义(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进仓(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史玉亮(市建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