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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和“四荒”开发先进个人以及节水灌溉先进单位的决定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和“四荒”开发先进个人以及节水灌溉先进单位的决定
(三政〔2009〕58号)


  2008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四荒”开发和节水灌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根据《三门峡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义马市等4个县(市、区)及义马市东区办事处等10个乡(镇、办事处)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奖杯。
  二、授予义马市新区办事处等10个乡(镇、办事处)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奖牌。
  三、对连续3次获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奖杯的义马市委书记水选民和渑池县果园乡党委书记王达方等8名同志各记二等功一次。
  四、对连续2次获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奖杯的义马市政府市长张松林和义马市东区办事处主任王海燕等18名同志各记三等功一次。
  五、对在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渑池县委书记薛蒙林和义马市东区办事处工委书记马松良等15名同志予以嘉奖。
  六、对义马市新区办事处三十里铺社区武玉勤等15名“四荒”开发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七、对陕县大营镇等5个节水灌溉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四荒”开发、节水灌溉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继续深入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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