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汇报,分析新形势下税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措施,解决新问题,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快完善依法治税法制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加快形成综合治税合力,落实依法加强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信息双向交换制度和机制,共同构筑依法诚信纳税环境。加大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税务部门基层基础工作,加快基层税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依法治税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密切配合做好税收管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新闻宣传、教育、文化、广电部门要坚持“正面鼓劲、团结稳定”的原则,客观、公正、全面报道涉税政策和问题;公开曝光重大涉税案件,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模范,增进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金融部门要严格按照“税、贷、货、利”的扣款顺序,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扣缴税款。财政、教育、卫生部门要协同税务部门加强教育劳务和医疗服务税收管理。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及时提供车辆登记管理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加强车辆税收管理;国土资源、建设、房管、规划等部门要及时提供房地产交易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统计、工商、发展改革、商务、民政、质监、金融等部门要及时提供涉税信息,实现经济信息共享。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要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及时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对妨碍公务,殴打、侮辱、刁难税务人员的,要依法从快严肃处理;对制售假发票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进一步增强税收法制观念。企业要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依法诚信申报缴纳税款。认真落实发票管理规定,对假发票一律不得入账。
(四)建立健全协税护税体系。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城市社区和个体劳协、行业协会等组织要积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积极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帮助税务部门加强对零星隐蔽分散税源的管理,发挥综合治税合力,共同加强税源管理。
三、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