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榕政综〔201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10〕11号)精神,2010年春运将从2010年1月30日开始,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确保我市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现将2010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福州市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徐铁骏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张水健副秘书长、市经委江海主任、市交通局董澄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具体负责全市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见附件:福州市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春运工作,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货物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对春运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同时报市春运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对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应予必要保证。
二、科学组织运力,努力满足需要
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我市旅客发送量将达到1100万人次,比上年春运增长5%,铁路、道路、水路及航空都比上年不同增长。各运输部门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客流特点和主要群体流动的规律,做好运量预测,合理安排运力,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适时加开车、船、飞机,增开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专列,增辟线路,增强应变能力。同时,组织好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运输,确保经济有序运行和居民生活供应。
三、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有效应对
春运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福建省防范应对今冬明春恶劣天气做好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物资保障工作方案》要求,高度重视防范应对恶劣天气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进一步完善预案,落实责任。要加强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即刻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春运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