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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2.太行山绿化工程。全面完成2008年中央扩大内需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工程10万亩。其中:新增人工造林4.32万亩,补植补造5.68万亩(与郊野公园、滨河森林公园等工程捆绑实施补植补造0.98万亩,新增补植补造4.7万亩);2010年国家、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人工造林0.4万亩。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3。
  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荒山造林绿化1.5万亩,封山育林40万亩,爆破整地造林工程1万亩。工程涉及顺义、平谷、怀柔等8个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4。
  (三)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371.12公里。
  1.实施重点绿色通道建设工程71.12公里,绿化面积14508亩。其中:京承高速(三期)绿化长度62.7公里,绿化面积13500亩;京山铁路(二期),绿化长度8.42公里,绿化面积1008亩。重点绿色通道绿化建设的具体规模、面积,以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批复的实施方案为准。
  2.实施公路河道绿化工程300公里。工程涉及大兴、怀柔、房山等11个区县,工程建设资金已由市财政直接转移支付各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5。
  (四)实施彩叶树种造林工程2万亩。工程建设坚持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突出景观的原则,重点安排在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区、重点通道周边地区,营建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的彩色景观林。工程涉及平谷、怀柔、延庆等10个区县。工程建设资金已由市财政直接转移支付各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6。
  (五)实施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23万亩。工程建设主要是对关停废弃的非煤矿山进行生态植被恢复,重建生态系统,改善生态环境。工程涉及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8个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7。
  (六)实施困难地造林工程5万亩。工程建设主要是对山区立地条件差的困难造林地实施造林绿化。其中:房山区3万亩,门头沟区2万亩。
  (七)实施山区低质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工程10万亩。主要是对风景名胜区、前山脸地区、重点通道周边的低质低效林进行更新改造,调整林木结构,提升林分质量,提高生态景观功能。工程涉及房山、门头沟、昌平、延庆等七个山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8。
  (八)实施播草盖沙工程2.5万亩。工程建设主要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裸露沙荒地、卵石滩地、沙坑地进行绿色植物覆盖,遏制扬沙源。工程涉及大兴、顺义、昌平、延庆等9个区县,工程建设资金已由市财政直接转移支付各区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9。
  (九)实施森林健康经营工程。结合建立山区集体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政策,主要是开展以“引水上山”为重点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补植补造、修枝割灌、抚育间伐等为重点的林木抚育管理的森林健康经营项目,不断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山区生态公益林的健康水平和价值。各区县具体计划任务,依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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