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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公园和风景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公园和风景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绿园发〔2010〕1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2010年春节临近,且本市及全国“两会”先后在北京召开,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各项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公园风景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安全保障工作
  游人安全是节日接待的首要标准。各单位应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观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春节黄金周及“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单位要全面启动春节黄金周及“两会”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周密地制定和完善春节黄金周及“两会”期间的工作方案、保卫方案、突发事件预案等,对所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要进行实地演练,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二)各公园、风景名胜区节日期间举办的庙会等文化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好游客入园安检工作。制定游客安全疏导方案,全面部署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游客游览高峰时段分流工作。对容易发生事故和游人拥堵的危险路段、山石、栏杆、桥梁和涵洞,要采取设栏杆、立警示牌、划定单行线等必要措施,指派专人不间断看管,切实把疏散工作落到实处,特别针对园区内桥较多且年久老化问题,对桥栏杆、地基等进行排查,以避免发生失管、失控等情况。
  (三)各单位要在春节前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文物古建、文物库馆、游艺设施、山石水面、栏杆棚架、动物兽舍、出租房屋、施工工地、食品卫生、车辆机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四)有护林防火任务的公园、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林业防火要求,落实防火措施和岗位责任制,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要采取浇水加湿、清理可燃物、加班值守等有效措施进行严防,防止发生火灾。要依法严肃查禁游览区域内山林防火区的用火行为。
  (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要在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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