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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是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二是狠抓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安全管理的组织建设,督促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着力解决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三是全面提升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地位和作用,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四是加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日常监督巡查和实体抽查力度,确保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五是开展建设施工联合执法督查,查处执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查处取缔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在:
  1.非法建设、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资质不符等从事建筑施工的行为;
  2.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的行为;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且施工管理秩序混乱,逃避或者拒绝安全监管的行为;
  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
  5.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行为;
  6.建筑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予以整改的行为;
  7.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一是以房屋(市政)、铁路、公路、电力、水利、工业建设中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深基坑工程、长大隧道工程、高墩大垮桥梁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城市基础设施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设备设施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切实做到超前排查、超前治理、超前防范;二是针对近年来我省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业、企业特点,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并加强督促检查。三是严格排查治理各类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施工现场和环境隐患,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因雷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建筑安全事故。
  (四)加强建设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自救技能。一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规定,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确保“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加强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后的岗位技能和安全操作继续教育和培训;三是强化企业内部的普通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把每一位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真正落实到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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