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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落实2009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牵头单位:自治区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法委、高院、检察院、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纠风办

  我委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我委协办单位:办公室、综合处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联系室:纠风室

  4、任务与要求: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实行各类企业国有产权全部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

  牵头单位:国资委

  协办单位: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法制办

  我委牵头单位:中小企业处

  我委协办单位:综合处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联系室:执法室

  5、任务与要求:深入推进厂务公开

  牵头单位:总工会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我委牵头单位:中小企业处

  我委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联系室:党风室

  6、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牵头单位:国资委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法制办

  我委牵头单位:办公室

  我委协办单位:投资与规划处、综合处、经济运行处

  自治区纪委检察厅联系室:党风室

  7、任务与要求:加强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牵头单位:国资委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法制办

  我委牵头单位:办公室

  我委协办单位:投资与规划处、综合处、经济运行处

  自治区纪委检察厅联系室:二室

  二、要求

  (一)承担任务的各单位负责人、各分管委领导要切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分管委领导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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