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COD、砷、镉减排、地表水和国控省控断面水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防治、城市污水处理、工业污染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估。
(2)大气环境
主要从二氧化硫减排、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燃煤电厂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噪声污染控制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估。
(3)固体废物
主要从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评估。
(4)生态保护
主要从生态功能区划、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重点工程进展、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等方面进行评估
(5)农村环境保护
主要从土地污染防治、农村生活环境整治与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评估。
(6)核与辐射安全
主要评价核设施和放射源的安全监管、放射性废物的处置等情况。
(7)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主要从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出发,着重评估监测预警体系的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情况以及相应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情况。
(8)共性保障政策措施
主要评估机制政策创新与执行力度、环境保护体制完善情况、法制加强情况、投入保障情况等方面。
六、预期成果
1、《湖南省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3、14个市州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4、定量评估条目表
5、定性评估条目表
七、工作组织
1、省环保局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会龙任组长,各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规划财务处,各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2、任务分工
规财处:项目主持单位,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全省“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负责项目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实施,组织召开有关会议,提供能力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实施、工程项目实施评估有关内容。
污控处:负责水、大气有关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填写有关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条目,编写“水环境规划实施评估” 和“大气环境规划实施评估”专题报告。
自然处:负责生态环境、农村环境有关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填写有关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条目,编写“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评估”和“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评估”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