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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湘环发[2009]34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作为全国的试点省份,于2008年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该项工作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各市州环境监测站参与,在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并经环保部验收合格。
  在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工作过程中,相关任务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克服了任务重、时间紧、情况复杂等困难,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授予授予株洲市环境监测站等5个单位为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张虹等13名同志为先进个人(娄底市未提交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不参与评先)。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环保事业再立新功。

  附件: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等奖:株洲市环境监测站    衡阳市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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