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安徽省煤及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6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皖质函〔2009〕26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皖质函〔2008〕26号)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公示,现将通过审查的安徽省煤及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6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批)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请你们按照要求加快完成组建。
附件: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第三批)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第三批)
序号 |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 | 业务指导单位 | 秘书处承担单位全称 | 秘书处承担单位地址 | 工作范围 | 备注 |
1 | 安徽省煤及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安徽省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淮南市人民南路质监大厦 | 负责全省煤及煤化工领域标准化技术工作 | |
2 | 安徽省眼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安徽省眼镜行业专业委员会 | 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 | 负责全省眼镜领域标准化技术工作 | |
3 | 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 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 | 负责全省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标准化技术工作 | |
4 | 安徽省石化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安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国家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安庆市市府路1号 | 负责全省石化产品领域标准化技术工作 | |
5 | 安徽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 | 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 | 负责全省服务领域标准化技术工作 | |
6 | 安徽省灵璧石及相关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灵璧县技术所 | 灵璧县灵城东关 | 负责灵璧石及相关制品领域标准化技术技术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