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一是督促农村派出所在开展“大走访”及治安巡逻、户籍管理等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路面巡逻管控等交通管理职责,发挥自身优势,切实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加大县乡道路车辆的管控力度;二是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的重要作用,由乡镇一级政府组织公安、交通、农机、农村交通安全员等执法执勤力量,不间断地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针对农村群众赶集、探亲访友和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集中的特点,严厉查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扩大农村地区营造高压严管的整治态势。
(三)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为持续不断地对严重违法行为保持严管力度,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专项整治期间,组织6次集中统一行动,时间分别为:
2月20日、3月5日、3月20日的20时至22时,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月27日、3月8日、3月28日的9时至次日9时,集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各县(区)在严格落实全省集中统一行动部署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四)强化源头管理。各县(区)要始终坚持源头防与动态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源头化管理工作措施,力争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各级政府要组织交通、安监、公安部门深入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检查企业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客运车辆例检、例保情况,抽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企业必要时停业整顿;二是组织交通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组织对不符合营运条件和挂靠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客运企业及时予以清理;三是及时通报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对记分超过12分、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抄告企业予以调换;四是组织教育部门对校车使用情况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所有校车安全技术状态良好;五是进一步完善运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及泄漏事件处置预案,加强由公安、交通、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同时及时完善危险化学品禁行区域的标识、标志和道路标线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按照方案的要求,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严格奖惩,制定周密的、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扎实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工作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