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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起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目前我市“两会”即将召开,政治形势敏感,交通安全形势严峻。2月15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2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为此制定了《信阳市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信阳市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即将召开的“两会”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自2009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职责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指导方针不动摇,完善协作运行机制,认真组织辖区乡(镇)政府和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职能部门大力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确保辖区重大交通事故持续平稳下降,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显著下降,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通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进一步推进事故预防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巩固2008年下半年开展的“百日行动”和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成果。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信阳市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姚启舟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发改委、安监局、教育局、交通局、广电局、商务局、农机局等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久隆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督办。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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