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
(十七)增加中医药科技经费投入。要根据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的要求,增加科技经费投入,使科技投入与中医事业的发展相适应。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要予以重点支持。省、市级中医医院要按业务收入的1%提取科研基金,用于中医药科研创新,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科研项目与经费。
(十八)加强中医药科研基地建设。建设省中医药研究院科研大楼,增添设备,改善科研条件。甘肃中医学院要加强实验中心建设。省中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要争取成为新药临床研究基地。加强甘南州藏医药研究院建设,成为我省藏医药科研中心。有条件的单位要建设中医药实验室和研究室,5年内,建设10个三级、30个二级中医药实验室和研究室。
(十九)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临床诊疗技术的研究和中药新药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制。重点开展中医药在防治重大疾病、常见病、疑难病优势领域的研究,注重发挥中医药在临床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方面的优势,为拓展服务领域、提升防治能力和学术水平服务。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医药研发体系,逐步增加科研投入,实施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争取出一批中医药成果。引入市场机制,鼓励运用社会力量,加快中医药成果转化。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国际交流
(二十)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在办院理念、人才队伍、就医环境、建筑风格、诊疗服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努力营造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氛围。省上确定10个试点单位,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以推动全省中医医院文化建设。
(二十一)打造甘肃中医药文化品牌。支持甘肃中医学院建设甘肃省中医药博物馆。加强甘肃中医药历史文化的研究,编辑出版《甘肃古代医学》。全国首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岐伯圣景力争通过国家验收。积极申报皇甫谧陵园为全国第二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
(二十二)重视中医药文化宣传与科学普及。鼓励中医药专家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上宣传中医药文化。通过制播科普录像、开展科普讲座、赠送科普读物,普及中医药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