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
(甘卫中发〔2009〕27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厅直有关单位:
甘肃是岐伯和皇甫谧的故乡,中医药历史悠久,中药材资源丰富,发展中医药事业,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的要求,推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执行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政策保障的原则,遵循甘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体制机制。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中医药工作,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走出有甘肃特色的中医药发展之路,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3个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以省市县级中医医院为骨干,以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重要力量,以乡村和城市社区中医服务网点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现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城乡全覆盖。二是建立中医药院校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互为补充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支中医药专家和基层中医药骨干队伍。三是建立紧密结合临床、研究重点突出、中医特色鲜明的中医药科研继承与创新体系,实现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二、建立和完善中医服务体系
(三)建设好各级中医医院。各地要按照《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加强各级中医医院建设。积极争取和认真实施国家重点(省、市级)中医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改善办院条件,增强服务功能,突出中医药特色。原则上每一个县要办好一所中医医院,不得擅自合并、撤销或改变性质。在全省开展中医名院建设,建设和命名20个左右的重点中医医院,以提高中医医院的综合服务功能与知名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