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甘肃省普通中专乡村医生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项目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卫中发〔2009〕19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中医学校:
现将《2009年甘肃省普通中专乡村医生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2009年甘肃省普通中专乡村医生中医学
专业学历教育项目实施办法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项目计划的通知》(甘卫中发〔2003〕239号),结合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使全省在岗的无学历乡村医生接受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获得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并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成为农村中医药技术骨干,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学制
(一)招生计划:2000名,列入甘肃省招生计划内。
(二)招生学校:甘肃省中医学校。
(三)招生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基本学制三年。
(四)学习周期与形式:实行学分制。采取半脱产形式,集中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允许学生在2-4年内分阶段完成学业。
(五)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普通中专中医专业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并根据农村疾病防治的特点,加强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学习和中医临床能力的训练。
三、培训对象和条件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尚未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农村卫生人员及基层其他卫生人员(妇幼保健员等)。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3月1日至6月25日。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甘肃省普通中专乡村医生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局报名。
2.县(市、区)卫生局进行审核后,填写《甘肃省普通中专乡村医生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申报审批汇总表》(见附件二),上报市、州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