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做好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省委办发〔2008〕11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通〔2008〕139号)精神,省卫生厅研究制定了《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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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
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政策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工作的意见》的总体思路,选拔培养一批在医学重点领域、重点学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引领和支撑作用的卫生领军人才,着力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为我省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选拔范围和数量
范围为全省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的数量为90人左右。其中:第一层次人选30人左右,第二层次人选60人左右。
三、选拔条件
第一层次人选的条件:
(一)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带头人。
(二)近5年来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作为主要负责人在医学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难题、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著名专家,可不受本条条件限制。
(三)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或作为主编出版专著1部。
(四)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在58岁以下。
在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甘肃省科技功臣、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自然列入甘肃省领军人才。
第二层次人选,是指在重点学科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学术技术骨干。
须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