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甘肃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卫应急函〔2009〕1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厅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
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一案三制”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准备,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长效机制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机制,有效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针对新的形势,系统分析总结既往卫生应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卫生应急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想长远、保平安、谋发展的理念,并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突出“一案三制”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工作的常态管理,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努力实现卫生应急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大力推进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尚未单独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积极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支持,确保所有的省辖市全部设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室负责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二级以上医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明确专门科室负责卫生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