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
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做好机构、人员资格审核和准入工作。完善妇幼卫生重点指标月通报制度。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着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使甘南州等民族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力争达到70%以上。加强全省婚前医学检查,落实“两纲”重点工作指标,强化技术培训,力争全省婚检率有较大提高。继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降低出生缺陷率。组织实施好以“降消”项目为主的各类妇幼卫生项目,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
五、大力促进中医药发展(见2009年全省中医工作要点)
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卫生应急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力量,提高综合监督能力。建立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做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提高案件查处能力。加强监督抽检和监测工作,做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餐饮业食品索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服务网络,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和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督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理顺工作关系,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及科学运行机制,创建标准化卫生监督机构,逐步推行卫生监督员等级管理,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执业的能力。
贯彻落实有关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政策法规,规范卫生应急管理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全省卫生应急体制建设。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管理职能,加强卫生应急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工作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各类重大疾病、事故、灾害的专项和单项卫生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卫生应急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卫生人员各类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与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灾害事故卫生应急救治全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加强部门、地区、机构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联动,制定与各部门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项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