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卫办发〔2009〕25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大力开展“卫生人才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中医药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推进全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重点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手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基本药物制度,做好药品的网上统一采购工作。依托项目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探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疗质量监管。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实化政策措施,做好各项制度、政策措施的配套和衔接。
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进一步规范新农合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州)、县(市、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各级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和农民个人缴费足额到位。扩大门诊统筹试点,逐步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确保当年基金结余率小于15%,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5%,防止基金透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加强基金监管,开展各县农合办之间循环互查,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坚决防止挤占、挪用新农合基金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各级管理、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参合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