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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灾区医疗防疫志》甘肃有关内容资料收集编纂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灾区医疗防疫志》甘肃有关内容资料收集编纂工作的通知
(甘卫函发〔2009〕68号)


各有关市、州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了全面、真实、客观、完整地记述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历程,国务院决定编修《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其中由卫生部门牵头编修《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医疗防疫志》部分。根据卫生部《灾区医疗防疫志》编委会要求,由甘肃省卫生厅承担《灾区医疗防疫志》甘肃有关内容的资料收集和长编撰写工作。为全面展示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精神风貌,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编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及厅直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资料收集和长编撰写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日程,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抽调专门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好资料审核关,保证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按照《〈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行文规范》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要求,系统、全面、客观、详实地收集本单位或地区在“5.12”地震抗震救灾期间的各类资料,包括文字、图片、音像、实物等,整理成为资料长编,汇总后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在4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应急办编纂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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