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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供血和血液安全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供血和血液安全的通知
(甘卫医发[2009]59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有关医疗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血液管理水平,促进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发展,加强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保证血液安全,完善采供血机构服务网络建设,确保医疗机构临床和急救用血需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深入持续发展

  (一)无偿献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是一项公益性社会系统工程。各地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献血法》,把组织领导无偿献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无偿献血工作。

  (二)做好宣传工作是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协调有关部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契机,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社区、学校、厂矿、公司和农村,普及无偿献血科学知识,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像、电台有声、网上有点、街头有景,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社会氛围。

  (三)加强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期固定的自愿献血者队伍是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采供血机构要转变观念,开拓思路,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招募策略,为献血者提供优质、人性化的服务,使无偿献血工作从单纯的注重宣传走向注重对献血者的关爱和保留,满足无偿献血者的心理需求,从而不断拓展固定的自愿献血者队伍,保证无偿献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认真做好献血屋的建设工作。2009年全省每个市州争取建设一个以上献血屋,为献血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适、温馨的献血环境,增加成分献血等新的服务项目。

  二、狠抓采供血机构全面质量管理,保证血液安全

  (一)采供血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等规章、规范的要求,树立正确、全面的从献血者血管前到受血者血管后以及从供血浆者血管到血液制品投料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意识,建立并完善覆盖采供血(浆)工作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使之规范化和标准化,保证血液质量和用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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