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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及扩大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

  3、单位范围:(1)含有17类二恶英POPs排放源的现有单位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纳入本次调查工作范围。
  现有单位是指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本建设、投入试运行或正式运营的单位,或者停产的单位,但仍然保持生产能力的企业纳入本次调查。各市州2008年底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或者正在建设中的单位,不纳入本次范围。
  4、调查时间范围: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三、调查工作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08年7月15日-2008年8月31日)
  参加总局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培训。各市州环保局成立相应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并将领导小组人员和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省局固体废物管理站。省局部署POPs调查相关工作,开展技术培训,下发更新调查及扩大杀虫剂类POPs调查系统软件。
  2、全面启动阶段(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31日)
  各市州环保局调查工作组指导POPs产生单位填报人员按照调查表格规定的内容和有关说明填写相关表格,杀虫剂类POPs调查应积极联系农业、商务、林业、城建等部门配合,搞清库存或遗弃的数量、地点。
POPs产生单位对调查表格内容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报所在市州环保局。市州环保局对POPs产生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录入、汇总。
  3、市州环保局分析上报(2009年10月)
  各市州环保局将审核后的电子数据、申报表格和分析说明及调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上报省环保局。
  4、省局综合分析(2009年11月-2009年12月)
  省环保局对各市州上报材料和POPs调查表格进行汇总、整理、核实和综合分析,编制总结报告。将电子数据及申报表格和总结报告上报环境保护部。
  5、环境保护部验收(2010年1月-2010年3月)
  接受环境保护部质量调查和验收。
  四、调查工作培训
  省局定于8月下旬举办POPs更新调查及扩大杀虫剂类POPs调查工作培训班,就此次调查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省固体废物管理站 吴 毅
  联系电话:0731-85698137(兼传真)
  电子邮件:hngfz@126.com

  附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的通知》(略)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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