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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及扩大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及扩大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
(湘环发[2009]63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认真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POPs),进一步了解我省POPs污染源及相关情况,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环发[2006]207号)的要求,我省开展了2006-2008年POPs的调查,通过全省各地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我省顺利完成了2006-2008年POPs的调查工作。现为研究建立我省POPs排放源动态申报机制并进一步准备在全省控制和削减POPs排放,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的通知》(环发[2009]83号)的要求,决定开展我省2009年POPs更新调查及扩大杀虫剂类POPs调查工作,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的通知》(环发[2009]83号)印发给你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环保局在2007年2月成立了我省2006-2008年POPs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继续领导本次POPs更新调查及扩大杀虫剂类POPs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调查工作组,工作组设在省固体废物管理站(负责人田湘群),工作组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持。
  各市州环保局要高度重视此次POPs更新调查及扩大杀虫剂类POPs调查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各市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调查工作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本次调查工作由各市州环保局固废管理部门牵头,污染控制部门、环境监察部门大力配合。未成立固废管理部门的环保局也应由配备固废管理人员的部门负责。各市州环保局在8月10日前将本次调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报省固体废物管理站。
  二、POPs更新调查工作主要内容
  1、调查目标:(1)、在2006-2008年二恶英类POPs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我省二恶英类POPs重点排放行业的排放源信息的更新;(2)、开展流通领域杀虫剂类POPs(滴滴涕、氯丹、五氯酚、五氯酚钠、六氯苯、灭蚁灵、毒杀芬)废弃物情况调查。
  2、调查行业:调查17个二恶英排放重点行业(废弃物焚烧、制浆造纸、水泥生产、铁矿石烧结、炼钢生产、焦炭生产、铸铁生产、镀锌钢生产、再生有色金属(铜、铝、铅、锌)生产、镁生产、黄铜和青铜生产、2,4-滴类产品生产、三氯苯酚生产、四氯苯醌生产、氯苯生产、聚氯乙烯生产、遗体火花)中各企业污染源状况及其生产工艺和污染控制,以及特定工艺下的产品产量或处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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