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卫妇社发[2009]75号)
各市(州)卫生局、财政局,甘肃矿区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卫妇社发〔2009〕12号)文件精神,省卫生厅、财政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实施意见
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以下简称两个死亡率)是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妇幼卫生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孕产期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有所改善。但由于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原因,我省农村特别是甘南、临夏、陇南、天水等民族地区和偏远农村地区住院分娩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两个死亡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是改善农村孕产妇保健状况、保障广大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进一步降低两个死亡率的有效措施,对于提高农村人口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推进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使广大农村孕产妇能够平等享有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孕产期保健服务,维护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规范助产技术服务,保障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
(三)工作目标。到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甘南达到85%以上,临夏、陇南、天水达到90%以上,其它各市州达到95%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实现我国政府承诺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8%的目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接近或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全省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