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津安办〔2010〕5号)
市有关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治工发〔2009〕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按照《实施方案》的排查内容和要求,组织好对所属项目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排查面不低于30%。区县的项目单位底数和名称,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动与区县监察局沟通索取。
2.请要求项目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排查表》),加盖公章后,报主管市有关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及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请将《排查表》收齐后,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0层1012室监管二处,邮编:300060,联系人:段郁,电话:28208970)。
附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附件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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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省(区、市) 市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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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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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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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期
| 个月
| 合同工期
| 个月
| 是否压缩合理工期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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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级别
| □市级 □区县、局级 □其他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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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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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
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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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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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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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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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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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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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 勘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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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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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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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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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
“三同时”
开展情况
| 1.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开展了“三同时”?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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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进行了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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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设施是否进行了初步设计审查?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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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竣工项目是否进行了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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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
| 是否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是 □否
| 占 工 程
造价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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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工程造价? □是 □否
| 竞标时是否删减?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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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主要内容
| 相 关 单 位
| 建设
| 施工
| 监理
| 勘察
|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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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 □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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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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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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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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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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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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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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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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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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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特种设备是否做到了定期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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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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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按规定配备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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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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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突出问题
| 项
| 已完成整改 项
| 受到行政处罚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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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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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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