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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督导检查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督导检查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卫函发[2009]176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医疗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的管理,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护人员的职业安全,省卫生厅在《转发卫生部关于山西省太原公告公司职工医院山西煤炭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感染事件的通报》(甘卫医函发[2009]22号)中,要求各地对辖区医院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督查情况于5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为了切实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卫生厅决定从5月份起对全省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兰州市查所有三级、二级医院,包括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厂矿职工医院及民营医院。兰外每个市(州)抽查市(州)医院(三级)、县医院(二级)、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站)各1所。

  二、督查方法

  省卫生厅抽调相关专家组成督查组。三级医院查1天,其它医院半天。督查按照专家组拟定的方案和提出的要求进行。

  三、督查内容

  见附件。

  四、其他

  督查日程和专家名单另行通知。请各地在5月底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各督导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周内完成督导报告并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附件:2009年省卫生厅医院感染控制督查内容提纲

  联系人:妙鹏祖

  联系电话:(0931)4818168

  二00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
  2009年省卫生厅医院感染控制督查提纲

  全部督查内容共四部分,总分值1000分
  第一部分:260分
  组织机构80分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120分
  医疗废物处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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