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09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附件五
  2009年全省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
  (一)抽查辖区内100%的三级医院,10%的二级医院,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的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上述三类除外),100%的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的分类以第一名称为准。
  (二)检查辖区内1%的学校,重点抽查农村中小学,尤其是寄宿制学校。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应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否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并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包装,相关人员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医疗废物贮存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应重点检查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有无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流程是否畅通及时,有无学生健康档案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在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查处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情况要及时报送省卫生厅。
  (二)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配合环保部门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问题。重点检查尚未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设区的市和县级市,并在总结中详细注明。对发现的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
  (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将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总结及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卫生厅审核后报卫生部。
  联系人:李 玲
  电话:(0931)8539723
  传真:(0931)8263382
  电子邮箱:gswsjdcrb@163.com
  附表:1.2009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09年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09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查处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09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市、州    县(市、区)                        单位(盖章):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其他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采供血机构

辖区内单位总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以下检查项合格单位数(家)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

       

3.有相关培训记录

       

4.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

       

5.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6.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

       

7.医疗废物贮存设施符合规定

       

8.处置:集中处置

       

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自行处置

       

9.相关人员有卫生防护措施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2
  2009年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市、州    县(市、区)                         单位(盖章):

 

乡小学

乡中学

县小学

县中学

市小学

市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高校

辖区单位总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1.有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2.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3.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对传染病病愈返校情况进行管理(如要求提供病愈证明等)

 

        

5.有晨检记录

 

        

6.有学生健康档案

 

        

7.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相关记录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3
  2009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查处情况汇总表

     市、州    县(市、区)                         单位(盖章):

 

检查

单位数

发现违法

行为单位数

立案数

行政处分单位数

行政处罚

警告单位数

罚款单位数

罚款(元)

其他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其他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采供血机构

        

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

乡小学

        

乡中学

        

县小学

        

县中学

        

市小学

        

市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高校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