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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09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1]“放射诊疗机构总数” 指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总数,“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机构数”指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数。
  [2]职业健康体检和培训仅填写在岗职工情况。
  [3]放射治疗工作人员防护用品指辐射报警仪。

  附表3
  2009年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检查查处情况汇总表

       市、州    县(市、区)                     单位(盖章):
  

 

 

检查单位数

违法违规单位数

被查处(含限期整改)单位数

处罚情况

警告

罚款

(万元)

责令停业

提请关闭

放射治疗

 

 

 

 

 

 

 

核医学

 

 

 

 

 

 

 

介入放射学

 

 

 

 

 

 

 

X射线影像

 

 

 

 

 

 

 

合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4
  2009年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和诊疗设备使用情况汇总表

       市、州    县(市、区)                      单位(盖章):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医疗机构总数:   ;其中:放射治疗单位数:    ; 核医学单位数:   

  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汇总表

密封放射性同位素

60Co

137Cs

192Ir

252Cf

90Sr

226Ra

241Am

合计

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

125I

131I

合计

放射源

数量(枚)[1]

 

 

 

 

 

 

 

 

应用医疗机构数(家)

 

 

 

活度(Bq)[1]

 

 

 

 

 

 

 

 



  放射诊疗设备使用情况汇总表

设备名称

γ刀

钴-60治疗机

后装机

加速器

CT

PET

SPECT

X线机

牙片机

合计

数量(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注:[1]放射源数量及活度是指2009年调查时在用的源的数量和活度

  附件三
  2009年全省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内容、依据及范围
  内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学校自备供水卫生管理情况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
  范围:各市(州)市区市政水厂、自建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市政水厂;辖区内乡镇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备供水。
  数量:各市(州)市区全部市政水厂和自建水厂,50%以上二次供水单位;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全部市政水厂;辖区内全部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小型集中式供水除外)和全部学校的自备供水(重点是农村学校;至少抽查总数的30%,其中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各半)。
  各地除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外,应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开展水质卫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
  二、时间安排
  2009年5月-10月按照计划的内容和范围进行监督检查;11月2日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及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汇总,省卫生厅审核后上报卫生部(其中水质监测登记表不上报,只上报汇总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本计划要求,并结合2008年全省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经费支持,组织、协调、督导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保证各项计划、任务和整治措施得到落实。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供水单位规范卫生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严格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监督检查中注重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联系人:朱建宁,雷晓梅
  电话:(0931)8539721,8539727
  传真:(0931)8263382。
  电子邮箱:Leixiaomei814@163.com
  附表:1.2009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检查汇总表
  2.2009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09年学校自备供水卫生管理情况检查汇总表
  4.2009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
  5.2009年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登记表

  附表1           
  2009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检查汇总表

       市、州    县(市、区)                           单位(盖章):

类别

项目

地级市市区的市政水厂

县(市)政府所在地的

市政水厂

县(市)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农村乡镇水厂

自建水厂

检查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合格率%

检查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合格率

%

检查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合格率%

检查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合格率%

新改扩建项目

1.经过卫生部门审查、验收[1]

            

卫生许可

2.持有效卫生许可证

            

组织与管理

3.卫生管理制度

            

4.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5.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6.水质检验人员

            

7.水源卫生防护区

            

8.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

            

工作档案

9.卫生管理法规、标准、规范

            

10.日常水质检测记录或报告

            

11.向卫生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设施

12.具有水质净化设施

            

13.具有水质消毒设施

            

14.具有水质检验室

            

15.水质净化设施运行正常

            

16.水质消毒设施运转正常

            

17.水质检测项目符合要求

            

供管水人员

18.健康证明[2]

            

19.卫生知识培训证[2]

            

健康相关产品

20.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

            

21.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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