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岗市国土资源宣传教育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岗市国土资源宣传教育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9〕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国土资源宣传教育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鹤岗市国土资源宣传教育预防与
  查处相结合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正确处理好保障与保护、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建立“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管理创新为主线,以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方针,建立科学完善的国土资源监管体系(即:宣传教育、预防监督和案件查处体系,简称“三个体系”)。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个体系”的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防范不到位和案件查处难的问题,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确保国土资源科学合理、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体系建设内容
  (一)宣传教育体系
  1.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国土新政以及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基本国策等内容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市、县、乡(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城镇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和保护国土资源意识。
  2.内容、方式和责任单位
  (1)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市委宣传部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市级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内容,聘请法律知识专家授课,为市级领导干部开设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为市级领导赠购国土资源刊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季向市级领导通报一次国家和省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政策、新情况;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超前掌握情况,把市里列为的重点项目用地及时向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告知,积极当好参谋。在政府研究项目用地时,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向市级领导讲清国土政策,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主动请示汇报工作,定期召开用地、用矿情况通报会。
  (2)对市直机关和县乡镇村干部的宣传。由组织部门牵头,以党校为平台,在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班中,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重要授课内容;由宣传部门牵头,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宣讲团到各县乡镇村宣讲,同时,结合全市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活动,面向基层农村干部开展国土资源教育宣传;由司法部门牵头,在每年的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中,增加国土知识内容;由市组织部门建议市人大,在各市直机关和县乡镇主要领导每年的人大履职测试时,增加国土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内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对项目建设牵头部门传递国家的最新国土法律、法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