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镇海区九龙湖镇政府,宁波市镇海九龙蔬菜专业合作社:
根据镇海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申请,我办于2009年12月3日组织验收组对你单位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组整改要求,你们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验收组关于《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验收鉴定书要求,继续完善项目建设有关管理内容,进一步拓展产业基地建设功能,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为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依据《宁波市农业产业基地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及《宁波市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2009年12月3日,宁波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了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和镇海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农林局等相关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基地建设,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评议,验收组认为:该项目为第一批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按批复要求完成相关建设内容,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但管理不规范,批复的镇海九龙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主体不明确,实际以九龙湖镇政府为主实施建设。提出拟同意建设主体以镇政府为主,核心区内实施农户共建;由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牵头对项目投资情况进行清理,镇政府单独建立项目台帐等整改要求。该项目需经整改完成后再议定验收结果。随后,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牵头对项目管理进行了认真整改,上报了整改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位置及建设期限。
1、项目名称: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
2、建设地点:镇海区九龙湖镇
3、建设期限:批复2005年至2006年
实际完成日期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