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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
(甘卫函发[2009]208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及附属医院: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4号)、2009年5月11日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2009年5月17日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各市、州要尽快组建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并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防控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的组成部分,建立中西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运行机制。要根据本次疫情特点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完善中医药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并纳入到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预案中。
  二、强化培训,做好防控应急物资储备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09版)》等方案,加强对中医药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要加强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及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床位、设施、设备、药品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有关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储备。
  三、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的建设,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防止误诊、漏诊。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尤其要加强对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接触史和有疫情发生地旅行史人员的监测和相关病例排查工作,对流感样病例要进行登记报告。要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预防控制院内感染的各项制度,做好消毒隔离和人员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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