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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二、排查中发现的问题
  虽然此项工作在全省已经全面开展,但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市进展迟缓;有的地市项目梳理的不细。多数县(市)排查工作尚未开展。排查出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工程建设实施方面: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个别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滞后,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个别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前置。二是个别工程存在未取得土地批准书就开工建设的问题;三是项目小班子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工程擅自变更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更换普遍。四是有的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与现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合法人事关系,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不健全。五是有的工程存在无资质监理的问题。六是工程监理工作薄弱,监理规划和细则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监理人员水平不高。如监理深度不够,发现问能力不强,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日记不及时、内业资料流于形式等。
  (二)招标投标方面: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个别工程招投标备案材料不完整、不清楚,投标文件预算表未签字;个别评标专家未加盖印章;个别工程备案材料中招标公告未存档;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的取费书写不一致等。二是有的工程项目评标办法中,个别条款设置不当,特别是监理招标中,出现高级职称、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环境保证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企业注册资本金等条件加分,这些分值项与工程建设没有直接关系,容易成为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手段。三是有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派出的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打出的分值有明显的倾向性,甚至影响了评标结果。四是招标代理制度尚处于深化完善阶段。招标代理行业存在时间还不长,在全国尚处于逐步探索和深化阶段,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水平还需要提高。五是有的地市政府投资的棚改项目未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
  (三)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工程质量管理仍需加强。一是个别施工单位质保体系还不尽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实际施工安排有的不能完全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二是个别工程设计单位未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设计交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验收未及时出具分部验收报告;三是监理单位未及时出具有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节能分部等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四是个别工程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通知单部分无总监签字、盖章;五是有的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不能保证;六是个别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审批。七是个别建设单位图纸审查滞后,极易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合同的备案及合同履约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项目未能按规定时限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难以保证合同全面依法履行。二是部分发包人缺乏分包合同的主动备案意识,没有按规定时限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手续。三是工程款如期支付仍未得到全面落实。近年的大规模清欠工作尽管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有部分建设单位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投入建设,进度款拨付比例与工程形象进度也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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