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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煤炭2010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三,深化“双基”建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继续组织开展“双基”建设活动,提升境界,严格标准,大力加强“双基”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人、机、物、环本质安全化。突出抓好安全管理机构、技术管理体系、现场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制度、措施的落实,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继续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配齐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配足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落实下井带班制度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现场安全管理,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石工程”,真正做到检查验收到现场,问题整改到现场。大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推广企业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把安全发展理念真正落实到每个企业、职工和岗位中,推动安全工作纵深发展。
  第四,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矿井安全防控能力。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两个重点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从严从深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坚持完善安全隐患煤矿月排查、主管部门季分析、省局半年调度审查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合工作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落实“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对排查确认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六落实”,并采取科学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查不力、工作走过场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把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作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措施,严格落实检查、整改、复查责任制,特别是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制定大检查方案,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矿井的拉网式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强化现场安全动态预控,积极推行现场作业跟班区队长、安监员、班组长“三位一体”安全评估和职工岗位操作全过程“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形成全面、动态、闭环的风险隐患管理流程,切实做到事故源头控制、超前防范。
  第五,推进科技兴安,提升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维简费用和科研费用的提取使用规定,做到该提的费用提足,该用的费用用好,加强对各项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关专项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审计制度,督促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筹集资金,加大投入,确保科技、装备和安全生产需要。加快装备升级和技术改造步伐,重点加强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实现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生产环境等信息远程监测监控和无人值守,推动数字矿山建设,实现减人提效保安。全市所有生产矿井必须装备井下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和效能。大力发展采掘机械化,着力提升矿井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对调度安全生产监测监控联网工作的专项督查,加快实现市、县、矿三级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加大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力度,着力解决制约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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