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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济经行办字[2010]5号)


各县市区民爆监管部门,民爆企业: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民爆行业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省工办及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加强春节期间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春节期间是各类事故易发期。各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更加自觉地站在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创造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始终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逐级层层抓好落实。各民爆安监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民爆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到位。民爆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至每个车间、每个岗位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要针对当前的安全生产特点,采取更加得力、更加扎实、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民爆安监部门和民爆企业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抓细抓实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合理、均衡安排生产。各民爆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均衡安排生产,严禁盲目开工、突击生产,要及时处理库存积压的民爆产品,减少库存量,坚决杜绝“四超”行为和各类违规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做好暴雪、大雾、大风等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遇到灾害性天气必须停产撤人,停止民爆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做好停产和复产工作。春节期间,民爆企业原则上不安排生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生产的,应报省工办批准后方可生产。节日期间,要认真做好生产线停工处置安排,加强设备的保养维护。节后复产前,要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对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加强首班调度,确保安全顺利复产。三是做好即将淘汰生产线的安全监管。对仍在运行的部分老生产线,民爆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同时要督促有关企业认真制定已经淘汰的生产线的销爆处理方案,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安全拆除废旧生产线。民爆企业要切实抓好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坚守岗位,随时巡查,要加强对关键部位、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防范,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严防设备带病运转。四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厂区和库区安全保卫工作,民爆库区要增派力量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系统要24小时开机监控,严防民爆物品被盗或丢失。同时,加强对企业周边环境的监控,及时清理厂区、库区周围的杂草等可燃物,坚决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检查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准备,严防火灾发生。五是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民爆安监部门要认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淘汰生产线拆除情况、生产厂区及库区民爆产品储存安全情况等。民爆企业要对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民爆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送市经信委行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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