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陕西晟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209号)
王西萍,苗会建:
你们提交的有关设立陕西晟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陕西晟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王西萍出资60万元,出资比例为60%;苗会建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陕西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嘉天国际2-1102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王西萍的董事长,高艳丽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