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淄教安字〔2010〕1号)
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局属各学校进行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以《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的通知》(淄教督字[2008]36号)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为依据,重点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设施配备与维护、安全信息报送、安全档案管理、疾病防控、饮食卫生等进行督查。
二、督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计分。
三、督查时间
2010年3月上旬,每校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学校安全专项督查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查漏补缺,真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教育局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反馈,并作为淄博市首批平安和谐校园先进单位评选、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