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工作。(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各金融机构)
(四)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营造更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环境
1、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合力,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大知识产权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办公会议成员及特邀单位)
2、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在制定出台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政策中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建立健全与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政策和制度,建立政府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制度,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法制局;责任单位:市法制局、市有关职能部门、各区县政府)
3、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情况作为各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技术创新项目扶持、科学技术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推荐认定的重要条件。(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
4、建立市出口名牌培育机制,努力形成国家、省、市三级的出口名牌梯队培育机制。(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五)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企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和网上专利技术交易系统,建立和完善本市重点行业专利数据库,帮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专利数据库,为企业创新提供信息支撑。(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2、加快建设一支技术标准战略人才队伍,尽快建立我市技术标准战略人才专家库,更好地为实施技术标准服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培育发展专利代理服务市场,鼓励代理机构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支持在南区设立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规范专利代理服务行为,组织开展查处非法从事专利代理行为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
(六)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氛围
1、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作为宣传主题,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牵头单位: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及特邀单位)
2、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公务员和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加大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争取创建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市人事局;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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