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济贸易局关于2009年汕头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无证无照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四)以集贸市场、餐饮业、娱乐业及专卖店、超市、食杂店、酒厂等经营、生产企业为检查对象。
  四、时间安排
  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3月):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县、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者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同时,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认真分析和掌握管理范围的酒类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制订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专项整治阶段。由各区县及有关部门通过各种线索,摸查制假和售假的源头和网络,准确及时组织实施整治行动,市将组织四次专项整治行动:
  第一次专项行动:2009年5月,组织对重点整治范围和检查对象的综合检查。本次行动由市打假办牵头,市食安办、经贸、工商、质监、卫生、公安、整规办等部门配合。
  第二次专项行动:2009年7月,重点开展对散装白酒生产企业和配制酒分装企业的酒类产品质量、包装标识、卫生条件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本次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市经贸、工商、食安办,公安、卫生、整规办等部门配合。
  第三次专项行动:2010年中秋、国庆节前后,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本次行动由市经贸局和各区县政府牵头,组织所属相关部门配合。
  第四次专项行动:2010年元旦至春节前,重点整治在中心城区及周边各区违规、违法从事酒类经营的行为。由工商、经贸等部门按照职能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2010年2月):总结阶段。由各区县、市直各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年的酒类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包括做法、经验、效果、存在问题和建议等,于2010年2月底前报市经贸局,由市经贸局汇总后呈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整规办。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酒类饮品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食品,特别是喜庆和传统节日的重要消费品。加强酒类饮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酒类产品生产、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区县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各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在人员、经费和交通工具等给予保障,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扎实有效。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酒类管理是一项重要和复杂的工作,涉及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因此,各区县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既要按照《汕头市酒类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市府办〔2005〕33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和合作、沟通和交流,形成横向联动、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使我市的酒类市场得到有效监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