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9〕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九日
汕头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9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也是全市迎接挑战、抢抓机遇的“发展攻坚年”、“工作落实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营造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安全环境,根据今年1月15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围绕“安全生产年”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促进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力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力争全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总量下降1.5%以上,较大以上事故得到一定遏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进一步下降。
三、工作重点。2009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安全发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降低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深化共识,加强调研,认真分析,着力创新,求真务实。坚持以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指导、谋划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查找与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并作为检验科学发展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安全生产年”的目标任务,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努力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总数、伤残人数三项指标压下来的目标,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立规范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以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安全监管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查处打击,并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扎实推动打击违法非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坚持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抓好各自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同时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抓好安全生产执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