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的《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为认真汲取近年来公众聚集场所因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违规燃放烟花等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频发的沉痛教训,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月2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切实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国“两会”、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要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姚启舟为组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张根太、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高奎、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纪检组长李建国、市文化局副局长张玉军、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志峰为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赵东峰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要达到“六个一,六个百分百”的目标:建立一份底册,登记率达到100%;上报一份整改报告,自查整改率达到100%;对从业人员开展一轮上岗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对装饰装修材料开展一次普查,抽样送检率达到100%;对建筑消防设施组织一次检测,完好率达到100%;对场所证照进行一次普查,齐全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