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吉政办函〔2010〕6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的总体情况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紧紧围绕 “安全生产年”工作目标,深入开展 “三项行动”,全面加强 “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2588起、少死亡198人,分别下降15.7%和9.8%,实现了 “双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摆位突出。各市(州)把安全生产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州)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批示,在经济工作会议和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政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生产企业、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亲自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吉林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城市和延边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安委会主任。
(二)健全责任体系,考核力度加大。各市(州)政府都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体系,与政府主要部门、县(市、区)政府和重点企业逐级签订责任状,将安全生产任务和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各市(州)政府进一步细化了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 “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隐患排查深入,整改治理有效。2009年,全省共排查企业33.2万户,查出一般隐患24.1万项,隐患整改率达到99%。比2008年多排查企业10.9万户,多排查隐患8.9万项,隐患整改率提高3.2个百分点。对排查出的461项重大安全隐患,各级政府较好落实了 “挂牌”督办和整改治理 “五落实”要求。隐患排查不断深入,整改治理力度加大,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行业监管加强,综合治理深化。各部门切实加大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特别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和消防、水利、农机等重点行业 (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质监、公安、国土、交通、建设、工商、监察等部门分兵把口,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消防总队会同部分厅局分别进行了 “平安畅通县区建设”和 “可燃易燃装饰材料防火安全”专项检查验收等,强化了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发挥了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效能,对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