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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粮食局等九部门关于2009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粮食局等九部门关于2009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9〕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粮食局、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农机局、审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农发行等部门制订的《2009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2009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机局、
市审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市农发行)

  为 了全面查清我市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2009年河南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订2009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信阳市境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在信阳市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及其合资公司)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请示和批复)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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