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申报2008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信政办〔2009〕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和谐信阳,魅力信阳”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拟对2008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行政执法工作3年以上(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在编在岗一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各县区推荐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二名,管理区、开发区推荐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一名,市政府相关部门推荐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一名。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
2、熟悉本部门本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能依法办事;
3、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先进事迹突出;
4、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廉洁勤政,群众威信较高;
5、没有不良从业记录。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各单位推荐名单应在本单位张榜公示5天后再上报。
(二)各单位需将确定的被推荐人情况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09年4月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评选表彰2008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是全市行政执法系统的一件大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余俊 胡玉强
联系电话:6366251 6366291
附件:信阳市2008年度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略)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