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信政办〔2009〕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结合信阳实际,在全市范围运用社会化机制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姚启舟任组长,市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农机局、工商局、安监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久隆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站在关注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高度,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和配合,通力协作,狠抓落实。交通部门要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防栏等安全设施,对国道两侧20米内、省道15米内、县道10米内、乡道5米内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排查农村道路特别是村村通公路的安全隐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结合近年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在排查事故多发路段的基础上查出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车管理,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不要坐超员车。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占道经营进行排查,对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有计划地组织搬迁或取缔。宣传、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典型事故安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组织辖区派出所、运管所、农机站、教管站、村(组)交通安全员等基层交通管理力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